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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羊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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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曾经我养过一只小羊,它是一胎中最小的幺儿,是我亲手接生的,因为出不来,还差点被难产憋死。其他人都说这样的小羊羔体弱易夭,活不了多久,最终就是成为藏袍皮子。你要知道,在资源匮乏的冬天,人都吃不饱,更不用说把资源分给一只弱胎羊羔了,于是我偷偷分出自己的粮食,救活了它。”

“这只小羊恢复的很快,没过多久就能跑跳,它身子比其他羊要小,眼睛却很大,是只小母羊,我给它起名叫‘洛珠’,它很黏我。它普通地长大、普通吃饭、普通喝水、普通跟同伴嬉闹,普通地窝在我的身旁睡觉,最后在第二年冬天,普通生下了孩子。但没过多久,我们的羊群被狼袭击,洛珠为了护住小羊,被咬得奄奄一息,很快就活不久了。”

“于是大人磨好刀,递到我的手里,说这是你亲手救下的命,那就由你来送走它。”

霍水朝白玛看去,他的脸上已收回笑意,行走的步伐也慢了下来。

“你,亲手杀了它?”霍水小心问。

“对。”白玛点头,“那是我第一次,见到动物流泪的眼睛。”

白玛停下,仰起头,仰望面前一片澄黄广阔的天。

“霍水,动物和人,没有什么不一样,它们是有感情的。那时,我拿着刀朝洛珠靠近,它窝在雪中,沾满血的身子一个劲抽搐,嘴一张一合,小声地哀嚎,当它看到我时,不抖了,也不叫了,只是静静看着我,然后瞳孔慢慢湿润,泪水掉在它鲜红的皮毛,它把头靠过来,轻轻抵开了我手上的刀,好像在说还不行,现在还不行。然后,它忍着痛侧开身子,我看见——”

说到这,白玛突兀地停顿了一下。

“我看见,一群小羊围在它的肚子下吃奶。”

霍水睁大眼睛。

“即使它快死了,死在。。。。。。我的刀下,它还是向我求情,让自己孩子最后吃一顿饱饭,于是,我就坐在洛珠的身边,替它梳理毛发,它靠在我的肩上,疼得呼吸都是一种折磨,每当我摸它的头,它好像就会舒服一点,抖得不再这样厉害,于是我就一直摸,一刻也不敢停,我们在湿冷的雪地相拥了很久,直到小羊都睡着了,它才终于偏过头,平静地看向我的眼睛,用舌舔了一下我的脸,再也没有反抗。”

“然后。”白玛深吸一口气,“我就拿起刀,割断了它的颈动脉。”

“血流了很久,流到雪变得和它的皮毛一样温热,沾满我的手,直到我才回过神,发现沾满手的,其实是我的眼泪。当天晚上,洛珠就被大人分解,做成了一顿晚宴,小孩们都很开心,可以在寒冷的冬天吃上滚烫的肉和羊汤。大人们也很开心,吃了这些肉,明天就会更有力量凿冰、狩猎、烧火,保证大家的生存。”

白玛叙述的口吻很平淡,却让人难以不被触动。霍水别开头,忍住快掉出来的眼泪,装作平静地问。

“你吃了吗。”

“吃了。我永远都没法忘记这一顿饭菜的滋味。”白玛闭上眼说。

“是什么感觉。”

“我感觉它像进入了我的生命,成为了我的一部分。”

“是这样吗。”霍水惊讶。

白玛点头,并不像说谎的样子。

“第二天,因为吃了肉,所以身子格外有力气,一大早起来,我就去为羊群挑水、捡食,收集粪便,然后,搜集来了所有正在哺乳的母羊的尿液,涂抹在小羊额头,看哪些羊能接受它们,成为乳母,好在最后成功了,在寒冷的冬天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人工哺育的,最后,我用苜蓿干草,给小羊做了新窝。”

“做完这些后,我才松了一口气,看着正在吃奶的小羊,心里轻松很多。”

霍水沉思:“我好像有一点能理解了。”

白玛向他点头,重新恢复了前行的速度,说道:“所以,我给自己的答案就是——人的寿命生来长久,在它们看来,我们不会老去,像是一个不死的怪物,于是动物拿出一身的皮、毛、奶、肉,来交换我们的时间。我们被食物给予了力量,它们诞下子嗣,我们则用这份力量去照顾、延续它们的下一代,羊群生生死死,更迭五代,不过是人的十年,我们皆因彼此的付出,才能够生生不息的存在。人和动物,就是这样一直共生下去的。”

“这样解释,你心里会好受些吗。”说罢,白玛向霍水询问。

霍水点头。

他明白,自己所谓的同理心,也不过是一瞬的虚伪,毕竟他不可能一辈子不吃肉,在别人看来,这大概就是一种‘伪善’吧。但白玛没有,他没有让霍水难堪,反而接住了这种轻飘飘的善良。

“谢谢。”霍水坦诚道。

“你总是对我说谢谢。”白玛无奈摇头。

“因为。”霍水不好意思地挠挠脸,“我认为,以善意待人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。”

“或许是吧。”白玛肯定了霍水的说法,旋即笑了一下,“但站在我的角度,至少对你我能一直理所应当。”

“为什么。”霍水愕然。他不认为自己有轻易取信他人的魅力。

“保密。”白玛音调上扬,像是一个刚做完恶作剧、洋洋得意的小孩。

霍水气不打一处来,“你还说我,别老是对我说敬语了,搞得我像老头子似的。”后面四个字,他重点加强。

“这是一种尊敬的体现。”

霍水怀疑,他根本分不清尊重和调戏的含义。或者说,他根本就是故意的。

“你明显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
“因为每次这么说时,你的反应都很有意思。”白玛笑得越发灿烂。

霍水耳朵红了半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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