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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计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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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水觉得自从来了西藏后,不知是不是因为缺氧,大脑褶皱都因为高压平滑了不少。不然也不会干出来两次——把黑猪认成白猪、把白狗认成黑狗的蠢事。

“多吃甜,可以补脑。”白玛把拌好的人参果端来,忍笑调侃他。

“你不也没看出来。”

“我是因为无条件信任你,所以不算。”

讨巧。霍水想,并拉过酸奶碗,泄愤似的大塞一口。

嗯,还蛮好吃的。霍水咽下去,又惊喜挖了一勺子,顿时把刚才的事忘到九霄云外。

白玛把人参果上锅蒸过后,晾凉,放了一小勺酥油,三勺白砂糖,然后全部拌进了牦牛酸奶。一碗西藏人参果拌酸奶的小甜品就完成了。

霍水边搅边吃,十分得趣,找回了小时候吃星球杯的感觉。

这个小果子是挺甜,口感诺糯糯的,有葡萄干的感觉,却又没葡萄干死甜,但藏民家的自制酸奶——是实打实的死酸,膻味太重了,奶味太重了,看似致死量的砂糖,正好中和。

“好吃吗。”白玛同样端了一碗酸奶,坐到霍水旁边。

“还不错。”霍水抿着勺子,然后苦笑了一下,“口味很新奇,是在城市吃不到的味道。”

“还剩下很多,明天可以试试拌米饭的吃法。”白玛往嘴里送了一勺,露出被甜食填满的幸福笑容。

小甜果拌米饭?霍水没法想象那个味道,跟八宝饭一样吗。

“我感觉这里的食物。”霍水停顿了一下,去想合适又不冒犯的措辞,“很天然,不多调味,时常给我一种能看见食材生前长什么样的感觉。”

说到这,霍水可能觉得这句话潜台词是在说食物粗糙,立马补了一句。

“是原汁原味的意思。”

正如这个牦牛酸奶,他闭上眼,差点错觉自己正被一只牦牛妈妈抱着喂奶,马上就能哞哞叫出来。那个新鲜劲啊。

白玛被这个无厘头的形容逗笑了,说,“是还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吧,很难有人一开始就觉得好吃。”

霍水不好意思挠头,不予否认。

西藏不以美食著称,这里的食物一开始确实很难适应。如果不对胃口,甚至觉得难吃,毕竟如果真的那么惊艳,早就在全国流传开,餐馆遍地都是了。

但霍水吃了几天,也算吃出点门道了。

西藏海拔高,沸点低,所有食物的做法,都是围绕这个两个特点来的。饮食结构少蔬菜,大多是青稞和土豆,顶饱;多肉奶,肉味特别正,奶味十分浓,也就是所谓的“红食”“白食”。

因为寒冷,热量和脂肪必须拉满,所以酥油茶才成为一种大众饮品。一些风干、发酵的做法,也是应运过去物资匮乏的环境而生。

如果是游客,才待几天,八成没法适应。但霍水已经待了很久,入乡随俗,渐渐也在这种饮食中找到了趣味。

这不是轻飘飘地左耳进右耳出,而是切实在嘴中体验到的文化。

不过有时。。。。。。

霍水把勺子塞入嘴中,被一块没有搅到砂糖的酸奶,酸得一激灵。

还是很难和解。霍水在心里苦笑。

酸奶做了四份,直到两人慢悠悠吃完,也不见父女俩回来。于是白玛起身,准备在他们回来前,把饭做好。

霍水举手,说要帮忙打下手。他一直就觉得住在这很麻烦人家,现在终于有机会还一个人情了。

两人走到厨房,一个人宽敞,两个男人却挤了些。厨房不小,大半却被一个巨大的炉灶占了,厨房没有烟囱,全靠门窗散味,天花板已被熏得黝黑发亮,有一层光。冰箱里整齐码着剩余的肉,一些蔬菜,白玛随便扫了一眼,对做什么心里就已经有了定夺。

霍水站在一旁——一个忠实的速食产品拥护者,厨房比脸还干净的人,是没有民主发言权的。

开始备菜。霍水手忙脚乱帮忙,无非是帮忙切肉、洗菜、烧水。但这些白玛都做得比他利索,霍水不仅没帮上什么忙,反而总站在最碍事的位置。堪称一种百发百中的天赋。

后来,霍水找到了最合适自己的工作。烧火!

这个灶是个老式灶,要手动加柴、吹火。柴灶底下一个羊皮风囊,一头是开口,一头是固定的铁质风管,只要提起羊皮再下压,火就会旺上一大截。

霍水蹲坐在灶底下,承担起了“灶王爷”的重任。加柴、吹火、加柴,吹火,搞了一身柴灰,也不嫌脏,发挥了当年在研究室死磕数据的犟劲,一心扑在这个小玩意的用法上。

一开始还掌握不好,一会火大了,一会又小了,让正在掌勺的白玛左右为难,都这样,也没舍得说霍水一下,只让他慢慢来,别急。

霍水最受不得这种说法。骂他两句,心里还舒坦,要是安慰他,只会让他更急。就跟当时睡过头,他让自己别急,结果自己反而摔了个狗啃屎一样。

好在霍水聪明,一下就掌握了技巧,两人很快就打起了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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