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吻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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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献新的庆典上,一旦吃尽兴了,人们就会开始自发组织歌舞——锅庄舞、赛歌。

中央的大石锅底下烧着篝火,所有人围成一个圈,小孩在内,大人在外,手拉手袖连袖、悠颤跨腿、趋步辗转,喊着号子,在地面放肆舞动。

日渐西斜,火烧云在空中悬停,湛蓝的天被红殷殷的篝火点着,全然成为一道赤色。

酿新酒、做新食,不仅是将第一手最优、最新鲜的粮食献给神明,以表最高敬意。也是为了让人们品尝并赞美自己亲手种下的食物。食物从一粒种子,到破土、发芽、抽穗、五谷新登,每一个被人所熟知的环节,都是一场关乎生命的奇迹。大家便是为了记住这一点,才会心怀虔诚,举行仪式。

西藏人民在这一片高原贫瘠之地,用舞蹈来抒发饱腹的喜悦。

舞蹈需要配歌声,一般会有一个核心领唱起头,唱民歌或山歌,赞颂欢聚。而后相继有人出列,同样用歌声发起挑战,谁的欢呼更热烈,就可以一直留在场上,为大家领唱。

无关乎输赢,这只是一场所有人都乐在其中的游戏。

所有一切都很正常,合乎流程。除了——

霍水能成为领唱这件事。

当白玛和一家三口赶来时,映入眼帘的是这样的情景。

锅庄舞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,人往前走,围成一个圆;往后退,拢成一张稀疏的网,脚下的舞步越发流畅,踢踏、踢踏,篝火炽灼燃烧,在人群中冒出一个尖头,又忽得涨高,碎裂在空中。

而站在圆圈正中间的,是霍水。

他把外套全脱了,只留一件羊绒单衫,上面一截拉链拉到最底,露出一小片火烧火燎的皮肤;他左手拿了一把谷穗,充当话筒,右手——右手竟抱着一只巨大的狗,一只手就给擎住了。

白玛定睛一看,那不是桑珠吗。

桑珠一张狗脸拉到了地上,生无可恋,四肢不着地,被霍水死死夹在腋下,随着他的动作被甩来甩去,白色的狗毛在风里满天起舞,一撮一撮掉。看那样子,都已经晕了醒了不知好几次,已然彻底放弃求生。

霍水此时唱的是一首汉语歌,张雨生的《大海》。

茫然走在海边,看那潮来潮去。

徒劳无功,想把每朵浪花记清。

想要说声爱你,却被吹散在风里。

——猛然回头,你在哪里。

唱到这句,霍水转过头,视线拨开密密麻麻的人群,正好与白玛对视。

他的歌声忽然变得愈发嘹亮、慷概激昂,嘶声裂肺。人们的舞步也合上旋律,踢踏、踢踏。

如果大海能够,带走我的哀愁。

就像带走每条河流。

所有受过的伤,所有流过的泪。

我的爱,请全部带走。

一曲毕了,他大口喘气,向周围的人挥手致谢,一点也不见外。把桑珠双手举起来,像举辛巴那样,就差喊一句拉库拉玛塔塔。

四个站在外圈的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全傻了。

不一刻,另一个藏族小伙就顶上去,又领衔起藏语民歌,舞步再起。霍水这才歇一会,从人群里钻出来,去跟四人打招呼。

“你们回来了。”霍水满脸洋溢着笑,一头大汗。笑得过分了,反而像个傻子。

“唔!”梅朵退后一步,捂住鼻子。

“霍水哥哥,你喝了多少酒!一身酒臭味。”

“没多少啊。”霍水摆着手指回忆,五个手指来回掰,最后比出一个二的手势。

“两碗。”梅朵皱眉问。

“嘿嘿,两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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